怀仁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山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36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2020-12-11 14:54:00
按照《朔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回头看整改方案》)以及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10月19日-23日,验收组对第36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2018年以来,太原等4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降反升。10月份太原市、阳泉市降尘量分别高达15.0和14.8吨/平方公里,在“2+26”城市中居首,但尚未按《山西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要求将降尘指标纳入考核。督察发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原环境保护等部门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省直有关部门重点任务分解》要求,扬尘治理不力。一些工矿企业扬尘污染严重,企业集聚区周边道路扬尘突出,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问题”显著。
二、整改目标
太原、阳泉降尘量达到9吨/月·平方公里考核标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确保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达到环保治理要求。
三、完成情况
(二)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怀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怀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怀建安字〔2020〕29号),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我市在建14个建筑工地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突击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了系统、详细的检查,对下达的所有整改意见全部完成,整改率达100%。怀仁市环卫中心开足机械设备,加大机械洗扫频率,共出动洒水车和清扫车等1000台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清扫工地施工带出的泥土400多次,出动洗扫车280台次,出动环卫工人4000人次,按照定人、定车、定路线、定标准的四定原则对监测点周边道路实行全覆盖、全天候循环保洁、洒水抑尘,确保道路清洁湿润无积尘。怀仁市城市管理局狠抓“五堆”整治,对发现的垃圾堆按照属地范围立即通知各相关单位进行清理;对发现的生活垃圾堆通知环卫中心清理;加强土堆、沙堆、渣堆执法监管,能够清理的立即全部清理,暂时不能清理的,督促落实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扬尘防治措施,随时进行监管。对企业的物料渣堆场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查处扬尘污染行为。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发现道路两侧占压人行道堆放物料的,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清理,全面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四、验收意见
经验收组验收,该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所确定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达到了销号要求,可以销号。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