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

怀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12 11:28

  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怀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怀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ghr.gov.cn)查阅。 

  市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怀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怀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档案馆、图书馆进行查阅。

  2.公开形式

  此外,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市政府办公室在网上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怀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为:http://www.zghr.gov.cn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怀仁市人民政府网上填写并递交《怀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咨询电话:0349--3022560

  传真号码:0349--3024888

  通信地址: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0383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怀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网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入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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