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仁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煤矿:
《怀仁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怀仁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切实承担起我市煤炭生产供应保障责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49号)精神,结合我市煤炭生产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关于能源保供增供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我市煤炭产业优势,优化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核准审批政策,通过新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方式,加快释放先进产能,实现煤炭增产增供,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煤炭资源接续,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除晋能控股在朔煤矿外,2022年煤炭产量不少于1580万吨,新增煤炭产能不少于290万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高效。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效率与效益的稳步提升,做到产量服从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二)坚持风险管控。坚持把行业发展风险管控放在重要位置,在“双碳”背景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做好行业发展趋势预判,科学谋划增产保供和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均衡生产。优化生产组织,有序安排设备检修,合理安排抽掘采作业,同步做好产运销衔接,做到有计划、按比例、可持续。
(四)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严把政策关、程序关,实现产能与资源相匹配、产量与产能相匹配,确保煤矿依法依规释放产能。
(五)坚持精准施策。按照“一矿一策”原则,认真梳理,分类处置。合理解决煤炭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统筹考虑资源配置、手续办理和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发展,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进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
四、推进举措
通过统筹抓好矿井建设、生产组织、产能核增、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有效增加煤炭产能产量。
(一)持续稳定现有生产煤矿产量
一是合理安排采掘衔接和生产计划,科学组织设备检修,均衡组织生产。二是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产停工、严禁煤矿发生事故后搞“一刀切”式区域性停产整顿。(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快推进建设煤矿施工进度
相关煤矿企业要统筹协调资金和人员,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正常建设煤矿施工进度,尽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对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要做到满负荷试运转,抓紧组织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证照手续办理,实现达产达效。(市能源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
(三)加快推进停产煤矿复工复产
一是加快推动因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被责令停产的怀仁何家堡、吴家窑2座煤矿复产,释放有效产能180万吨/年;二是加快推动因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的砂石煤业复产,释放有效产能90万吨/年。(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能源局配合)
(四)持续推进煤矿产能核增
鼓励现有生产煤矿推进智能化改造,采用高新技术装备和现代管理理念,全面提升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对已批复的不承担保供任务的峙峰山煤矿和已通过产能核增现场核查的何家堡煤矿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对已上报核增申请的2座煤矿(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公司有限公司、山西怀仁峙峰山吴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做到“应核尽核”,通过产能核增为增加产量奠定基础。对受到政策限制不能核增产能煤矿,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市能源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加快煤矿各项手续办理
一是加快产能核增煤矿环评手续办理。对产能核增幅度未超过30%的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后,允许煤矿按照核增后能力组织生产,同步办理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对产能核增幅度达到或超过30%的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并出具2年内办理环评手续的承诺后,可以按照核定变化后的产能组织生产。承诺期满,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煤矿产能应恢复至核定变化前的环评批复能力。(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牵头,市能源局配合)
二是加快配置出让夹缝资源、边角资源和规划扩能资源。与核增产能煤矿相邻的夹缝和边角资源,按照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晋政发〔2022〕2号)要求优先配置出让。保障扩能资源,加快推进探转采项目、资源枯竭矿井相邻煤炭资源接替项目、基金项目和空白资源项目出让。加快减量重组煤矿采矿许可手续变更。对于技术资料不齐全的煤矿,通过企业承诺,先行办理2年有效期采矿许可证,促进此类煤矿合法生产、建设。(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怀仁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工作。细化任务清单,各负其责、主动对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当前煤炭生产、接续产能配置和产能核增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怀仁作为煤炭大市,必须勇于担当,充分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强化能源保供,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好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措施。
(三)制定实施方案。围绕全市增产保供目标任务,要统筹当前和长远,做好整体工作谋划部署,制定本市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切实推进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将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目标纳入重点工作,按照市政府抓落实工作机制大力推进。
(四)强化调度监测。要合理分解月度计划,切实加强煤炭生产的调度监测,做到日调度、日分析、日汇报,及时解决煤炭生产和涉煤运输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于当日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煤矿检修停产等重大情况必须当日汇报专班办公室,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生产组织分析,优化生产接续,科学安排检修任务,紧盯重点煤矿,夯实产量基础。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落实好业务指导和层级管理职能,协助解决增产保供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强项目梳理,强化日常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推进相关煤矿手续办理。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炭安全生产,盯住不放心的煤矿和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的关系,保证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以“超能力生产”代替“增产保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范“重生产轻安全”倾向和产生松懈情绪,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保障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怀仁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附件
怀仁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王国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高 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 辉 副市长
成 员:吴正荣 市发改局局长
胡冠杰 市工信局局长
张致荣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 宏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局长
聂秉臻 市水利局局长
杨茂旭 市应急局局长
张日魁 市能源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张日魁(兼)。
办公室成员:谢振宁 市发改局副局长
丰向贞 市工信局副局长
于贵平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尹松涛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副局长
杨官仁 市水利局副局长
高志斌 市应急局副局长
孙汝泽 市能源局副局长